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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家祥副厅长对进一步贯彻实施《城乡规划法》工作提出要求

发布时间:2010-11-05 | 游览:2358

内容摘要: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建设系统贯彻实施《城乡规划法》工作,9月11日,省建设厅在莆田市召开了贯彻实施《城乡规划法》工作座谈会。

 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建设系统贯彻实施《城乡规划法》工作,9月11日,省建设厅在莆田市召开了贯彻实施《城乡规划法》工作座谈会。会议总结交流了《城乡规划法》颁布实施以来,全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贯彻实施《城乡规划法》的工作情况,重点分析了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,并讨论提出省政府《关于贯彻实施<城乡规划法>的若干意见(代拟稿)》的修改意见。省建设厅王家祥副厅长在座谈会上作总结讲话,他对全省建设系统前一阶段贯彻实施《城乡规划法》工作予以充分肯定,并对下一阶段贯彻实施《城乡规划法》及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两点要求:

一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《城乡规划法》。

要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工作,促进系统内干部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《城乡规划法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,增强贯彻实施《城乡规划法》的自觉性;要深刻领会和把握《城乡规划法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要求,特别是要牢牢掌握新法区别于旧法的特点和具体规定,以此指导城乡规划工作,不断提高规划管理水平。

二、认真抓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。

一是加大推进总体规划修编的工作力度,加快修编步伐;二是扩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,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;

三、是认真清理与《城乡规划法》有关的规范性文件。

完善配套制度;四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,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。(厅法规处)
 
 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08年0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