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4-01-20 | 游览:849
内容摘要:在企业自评申报的基础上,各设区市住建系统创建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和推荐,经省厅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,决定授予福建永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“和谐企业”称号。
2013年12月25日,按照省厅《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闽建工会[2013]5号)统一部署,根据《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和谐企业的考评细则》,在企业自评申报的基础上,各设区市住建系统创建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和推荐,经省厅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,决定授予福建永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“和谐企业”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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